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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毅调研强调:构建和谐的新型民族宗教关系
2007-07-30 15:28  文章来源:西双版纳报社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省委常委、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在我州调研时强调,要进一步解放思想,抓住机遇,千方百计加快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,构建和谐的新型民族宗教关系,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,推进构建边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  7月28日,在州委副书记胡志寿、副州长黄姗等陪同下,黄毅部长及省民委、省民宗局和省佛教协会负责人,视察了南传佛教文化苑的建设情况,听取了我州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相关工作汇报,看望并与州政协副主席祜巴龙庄和僧侣们亲切座谈。他对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云南省委有关民族、宗教的方针政策,不断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,保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、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,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  黄毅指出,民族宗教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,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,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,牢固树立发展第一、团结稳定第一的理念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,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;依托资源优势,因地制宜,大力发展特色经济,尤其要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,实现共同发展、共同繁荣。
  黄毅强调,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正确处理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系。继续办好西双版纳佛学分院,采取“请进来,送出去”的办法,加强爱国爱教宗教人才的培养。要结合各地实际,研究帮助宗教组织和爱国爱教人士解决实际困难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继续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活动,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,维护和巩固边疆稳定、边境安宁。
  调研期间,黄毅一行还视察了磨憨口岸的建设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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