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打洛口岸联检楼查验功能通过省级验收 |
|
| 2009-09-01 08:42 文章来源: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同意云南打洛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》(国函[2007]117号)精神,由省口岸办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外办、昆明海关、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、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共同组成联合验收组,于2009年8月25日对打洛口岸联检楼查验功能进行了检查验收。
联合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认为,打洛口岸在国家和省、州、县人民政府的关心重视下,通过有关部门认真规划建设和口岸查验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,口岸联检楼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。联检楼查验功能布局比较合理,实现了人员、车辆出入境分流监管,有关军事安全保密措施已落实。口岸有关查验单位机构健全,人员到位,查验设施基本能满足各查验单位业务工作的需要,基本达到了口岸对外开放的要求和标准,同意通过验收。同时提出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有关事项。
2007年11月13日,国务院批准打洛口岸为国家级公路客货运输口岸。打洛口岸是集边境旅游、国际商务贸易、文化科技交流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重要陆路口岸,长期以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