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景洪市采取措施积极落实 "家电下乡"受欢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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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25 09:21 文章来源:西双版纳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“家电下乡”是国家拉动内需、扩大居民消费的重大举措,是继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利国利民、支农惠农的民生工程。景洪市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贯彻落实。目前,“家电下乡”产品的销售逐步升温,市场秩序普遍良好,人民群众的认知度也普遍提高。全市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党和国家的这一惠农政策。
准备充分
景洪市把农民得实惠作为“家电下乡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“家电下乡”工作于2009年3月26日正式启动后,该市制订了“家电下乡”工作施方案。
为把此项惠农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,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折不扣地送到群众手中,景洪市通过组织各乡镇以文艺联欢晚会、三级会议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家电下乡的好政策。同时,利用景洪市商务之窗、商务信息公开网两个网站把“家电下乡”的推广时间、补贴对象、补贴产品最高限价、补贴标准、补贴申报程序、备案销售网点等各项内容作了详细介绍,及时向社会公布“家电下乡中标企业”、“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”名单,让农民群众知道买什么家电,在哪里买,如何申请补贴,让他们享受到规范的售前、售中和售后服务,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,以激发他们的消费热情。
健全网络
为畅通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,方便群众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,景洪市在组织好货源、把好产品质量关、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的同时,严格销售网点准入条件,对不具备条件的网点坚决不予备案。
目前,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备案登记73个,占全州备案销售网点数的41.24%,覆盖全市10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,形成了横到边、纵到底的销售网络,有效满足了群众的购买需求。商务部门积极督促销售网点与中标企业搞好产销衔接,进一步加强与中标企业的合作,构筑便捷、通畅的家电下乡网络,使“家电下乡”产品适销对路,确保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。
5月14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正式公布了第5批家电下乡中标结果,国家把家电下乡产品从4类扩大到10类,以满足不同层面农村家庭的需要。至此,云南省家电下乡产品已涵盖彩电、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手机、电脑、空调、热水器(含储水式电热水器、燃气热水器、太阳能热水器)、微波炉、电磁炉9类12个品种的产品。其中,摩托车及小型货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。
为此,景洪市积极开展新增补助产品的前期宣传工作,积极与中标企业联系下乡产品尽快送达全市销售网点,及时让全市农村群众购买到更多环保节能的家电产品,并享受13%的国家财政补贴。
严格把关
为加大对“家电下乡”工作中存在的少数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,景洪市健全监督检查制度,要求各销售网点加强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的自律建设,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,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,整顿、规范“家电下乡”市场。由市商务局牵头,协同工商、财政、质量技术监督、税务等部门加大对打着“家电下乡”旗号而坑害群众及违反“家电下乡”政策、不履行销售服务承诺、骗取补贴资金、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通过联合行动,共查处、纠正11户打着“家电下乡”名义做虚假宣传的个体零售经营户。
目前,景洪市开展“家电下乡”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。各乡镇创新工作方法,加强协调,通过各种形式使“家电下乡”产品的销售逐步升温。
截至5月31日,全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12台(部),占全州销售总量2094台(部)的57.88%,销售金额达213.92万元。其中:彩电171台,冰箱884台,洗衣机153台,手机4部。财政已审核补贴数达269台(部),兑付补贴资金6.31万余元。
本报通讯员/张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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